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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应急救援所需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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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医院应急救援所需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楚雄市人民医院应急救援所需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楚雄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应急救援所需基本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拟采购复苏型急救包2套、转运监护仪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价:8.00万元。

5.供货时间:签署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产品供货、安装、培训(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6.供货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二、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能力;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能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能力;

4、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需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9日至7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备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所提供资料须合法有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地点为楚雄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二号会议室。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7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磋商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二号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袁海   联系电话:0878-3378038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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