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医院住院楼顶发光字故障维修
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楚雄市人民医院住院楼顶发光字故障维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询价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概况
1、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住院楼顶发光字故障维修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楚雄市人民医院”七个发光字多处不亮,需要全部维修。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质保期两年。
4、工期:签署合同后10天内完成。
5、本项目材料实行固定单价报价,其他费用包干结算,投标人须自行勘测现场,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的不确定因素,确保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需根据自己的经验及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判断。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中应包含本次维修的经营范围,拟施工人员具备高空作业相关资质,维修施工安全由本项目施工方负责。
(2)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付款方式
在规定日期支付,具体方式和日期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3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为楚雄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二号会议室。
五、采购评议时间及地点
采购评议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时30分
采购评议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二号会议室
六、报价方式及要求:报价人须按采购人公布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报价文件,本项目支持二次报价。供应商将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后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后送达。
七、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采购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仅一家,我院仍会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终供应商。
八、公告媒介
楚雄市人民医院(http://www.cxsrmyy.cn)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地址:楚雄市东盛东路489号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35147
楚雄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