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楚雄市人民医院化粪池清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21YC01010)
发布日期:2021-03-15
阅读:6901

楚雄市人民医院拟对化粪池清理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化粪池清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1YC01010

3.项目预算:16800.00元

4.采购方式:议价

5.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6.项目实施地点及数量:楚雄市人民医院内指定地点(详见附件一)。

7.项目实施要求:化粪池清理完成后,要求化粪池水面无块状漂浮物,池壁基本清洁,池底无浮渣、沉渣、泥沙及砖板。清理完毕,化粪池井盖及周边须用水冲洗干净,及时把清掏出来的污物运离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粪渣和杂物当日运走(不过夜),做到卫生、无洒漏、无污染;所吸出的污物不允许在市区各个区域排放,排放地点符合环保要求。中标方在清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在清理或维护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并造成第三方责任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院方无关。

8.验收标准:各化粪池表面没有浮渣,池底无沉渣、泥沙及砖板,排污管畅通,清理疏通完毕,化粪池井盖及周边须用水冲洗干净。

9.项目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业务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及有满足此项目的服务能力。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14:15

2.报价方式:

①将报价文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后送达医院门诊楼四采购办公室;

②报价文件应包括:

a.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b. 法人授权委托书;

c.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d. 化粪池清理方案(将作为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

e. 供应商清理化粪池的主要设备(吸污车等图片);

f. 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函;

g. 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

h. 报价表(注:供应商报价按总价包干价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一切措施费用、清捞、后续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验收要求的全部费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门诊楼4楼采购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11067

四、采购评议程序

1.采购评议小组审核参选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2.采购评议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与参选资质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协商谈判。

3.按照最低单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仅一家,我院仍会在质量满足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与供应商进行议价,确定最终供应商。

4.采购评议时间2021年3月19日14:20(北京时间)

采购评议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门诊楼4楼2号会议室

五、项目咨询电话:0878-3135147(后勤科),各参选供应商自行踏勘。

六、公告媒介

楚雄市人民医院(http://www.cxsrmyy.cn)

 

附件:

 附件一 项目实施地点及数量.docx

         附件二  报价文件.docx


                      楚雄市人民医院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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